【宏观观察】美拟借“强迫劳动”加征关税 有哪些重点关注点?

分类:行业资讯  来源:中国棉花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6-06-05

       当地时间6月2日,美国贸易代表办公室(USTR)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就60个经济体未能实施并有效执行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措施作出调查认定,并提出对相关经济体加征10%至12.5%额外关税的拟议措施。其中,中国(包括香港地区)被列入适用12.5%税率的经济体名单。我们注意到这一措施出台的特殊时间,以及对后续中美贸易走向或将产生的深刻影响,这都波及和体现在近两日或者后续国内大宗商品和棉花品种的反馈中。下文对一些需要重点关注的情况进行了归纳梳理。

政策出台的特殊背景——

      今年2月,特朗普政府大范围对全球加征关税的法案被美国最高法院裁定越权违宪,政府紧急启用《1930 关税法》122 条款落地10% 临时全球关税,有效期为150天,即今年7月24日即将到期,短期内关税收入与贸易壁垒政策将无法接续。而1974年贸易法301条款不受本次最高法院判例约束,USTR拥有单方调查、裁定、加税的权限。美方此次选用“强迫劳动” 作为301调查事由,正是试图以合法程序来永久性构建全球关税壁垒,承接即将到期的122临时关税。

      另一个背景是特朗普刚刚于5月中旬结束访华,通过商务部官方表述可以看出,双方经过沟通磋商,美方承诺:未来无论以何种理由加征或替代对华关税,美对华关税水平都不能超过吉隆坡经贸磋商联合安排的水平(即20%),并通过后续磋商,进一步取消对华有关单边关税,为双方拓展经贸合作创造积极条件。此次美方意图对中国加征12.5%的最高档关税替代122关税,虽未破坏上述承诺,但高于目前的10%,整体调整方向较为不利。

此次加征关税国家情况——

      将分两档加征,分别为10%(15个)、12.5%(45个),覆盖美国进口总额 99% 以上,囊括全球主要制造国、资源出口国以及美国盟友。其中10%低档包括:欧盟(27国)、英国、加拿大、墨西哥、厄瓜多尔、印尼、巴基斯坦、阿根廷、孟加拉、柬埔寨、萨尔瓦多、危地马拉、马来西亚、中国台湾地区。美方给出的标准包括与美签署自由贸易协定,如加拿大、墨西哥;已出台本土反强迫劳动进口法规或者承诺跟进立法,如欧盟、英国、印尼、巴基斯坦等;以及纺织代工依赖美国订单,并已承诺整改劳工合规的经济体,如孟加拉、柬埔寨等。12.5%高档包括:中国(含中国香港)、日本、韩国、印度、巴西、越南、泰国、菲律宾、澳大利亚、俄罗斯、沙特、阿联酋、瑞士、土耳其等全球主要制造、大宗商品出口国。美方给出的标准是,USTR认定未建立符合美国标准的强迫劳动产品入境禁令、法规执行不达标,或者无双边自贸协定配套劳工条款的经济体。

中国各机构官方表态——

      鉴于措施出台的特殊背景和税率情况等考量,我们看到连日来国内官方密集表态,也从多个层面和态度予以回应,包括:

      外交部:中国不存在所谓“强迫劳动”,我们反对以此为借口搞政治操弄。

      商务部:中方反对各种形式的单边限制措施,包括以“强迫劳动”为由对华实施的一系列贸易限制措施,对此中方已多次表达严正立场。

      贸促会:中国工商界对此表示强烈不满和坚决反对。有关措施以关税手段进行政策施压,具有明显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色彩。差异化税率安排明显违反非歧视原则和公平竞争原则。

国内外商品和棉花市场反应——

      该消息对全球大宗商品的影响较弱,原油未受影响,继续根据美伊局势而动。美国大豆跌幅加深,其他农产品多数延续前期跌势。ICE期棉连续两日回落,受到外围市场的影响,同时短期中美贸易氛围转差也有所拖累。

      国内大宗商品跌势相对明显,昨日文华商品指数由涨转跌,跌幅1.33%,今日继续小幅回落。出口将受加税影响的相关原料和制成品受到波及,包括PTA、乙二醇、涤纶短纤等化纤原料,成材、铁合金,有色,以及油脂油料等品种。棉花受到下游纺服出口将转弱,以及周边商品的影响,也连续两日较大幅度下跌,从此前的16400元/吨跌至最低15900元/吨附近。

美国重提强迫劳动背后意图——

       中国贸促会发言中表示,美方以“未建立和有效执行强迫劳动进口禁令”为由发起301调查并拟采取关税措施,本质上是将美国国内标准和单边规则外溢适用于其他经济体,缺乏国际法依据,背离多边贸易体制规则。

       美国此次以关税为胁迫筹码,逼迫全球60大贸易伙伴照搬美国版的“强迫劳动认定规则、进口审查制度”,意在表达出各国若想要下调关税,必须修改本国贸易法规,对标美国执法标准,借此把单边人权规则嵌入到各国的经贸立法中,无视WTO 统一多边贸易规则。结合现有的针对中国的《维吾尔强迫劳动预防法(UFLPA)》,与以往的聚焦涉疆产品入境扣货相比,本次301关税涉及全品类持续性管控,将形成“入境拦货 + 长期加税”的双重管制,如若实施将系统封堵中国工业品的输美通道。而此次区分征税也暗含着“拉排”的政策考量,对欧盟、加拿大等传统盟友只征收10%关税,区别于对中、印、日韩加征12.5%关税,意图用低税率拉拢盟友,胁迫其在经贸、人权议题上与美国协同,减少对华经贸合作空间。同时捆绑东南亚的柬埔寨、孟加拉等新兴制造国,通过低税率令其产业链与美国更深绑定,持续分流我国的外贸订单,在全球经贸领域中孤立我国优势产业。

实施的可能性——

      在美国122关税7月24日失效后,相关关税措施很可能将接续实施,而依据《1974年贸易法》第301条款有关禁止进口强迫劳动产品来实施关税将是可行的选择。正是基于上述多方面情况的累积,美国此举可被视为一项危险举动。6月2日USTR已经出具终局认定报告,接下来仅剩7月6日的意见征集,7月7日听证会,以及总统终审三步法定流程,301规则下USTR拥有单方裁定权限,听证会将仅做出微调,无法否决整体方案,因此法律得以实施的概率较大。目前可能影响其实施的力量一方面主要来自盟友对加税的抗议及反制措施,一方面来自美国国内进口和零售商的施压,以及持续走高的通胀数字约束。相对于全面降税,目前加征一定幅度的关税显然对于特朗普在中期选举中,争取中西部制造州和南部棉纺州票仓有利,同时为巩固北美产业链,倒逼东南亚纺织产业链去中国化,同时捆绑盟友对华施压等均形成战略优势。